嵊州市妇女儿童维权律师团
为在新形势下认真履行好妇联组织代表和维护广大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工作职能,为社会稳定服务,为妇女儿童服务,促进我市“十五”妇女儿童事业的健康发展。特别是对贫、残等处于困境的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使我市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的保护。为此,经嵊州市妇联和嵊州市司法局研究,于二○○一年五月份成立了“嵊州市妇女儿童维权律师团”。
嵊州市妇联聘请浙江大丰律师事务所李淑芳(三级律师)、马啸(四级律师)、姚建明(四级律师)、密永波(四级律师)、张焕军(四级律师)等五名律师为妇女儿童维权律师团成员,由李淑芳律师任团长。
嵊州市妇女儿童维权律师团的办公地点设在市妇联。
联系电话:(0575)3187218 311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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